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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:2021-11-05
(1)自身无力解决食宿;(2)无亲友投靠;(3)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;(4)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。虽有流浪乞讨行为,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,不属于救助对象。如您有需求,可以致电深圳市救助站(82434840)、宝安区救助站(27590594)或龙岗区救助站(28930450)询问具体详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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